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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证实李连杰入籍新加坡?

最近国内媒体纷纷报道了李连杰入籍新加坡的消息,但是大部分报道语焉不详,缺乏新闻基本常识。以《新民晚报》如下的报道为例:
《影星李连杰入籍新加坡》  http://xmwb.news365.com.cn/wy/200906/t20090618_2361684.htm
本报讯  好莱坞中国功夫明星李连杰被证实已经加入新加坡籍,并在新加坡市区购买了价值1400万美元的房产。
   
新加坡移民局人员以遵守保密规定为由拒绝透露详情。李连杰的“壹基金”在北京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拒绝对此作出回应。李连杰是继去年巩俐后的又一位入新加坡籍的华人明星,此前,他是美国国籍。(仲馨)
这篇报道上来就说李连杰已经被“证实”加入新加坡国籍,但是随后文章中给出的依据却是新加坡移民局和壹基金相关人员未对此加以“证实”。既然两个重要的采访对象不能证实(姑且认为该记者的确进行了证实采访,)那么这到底是被谁证实的呢?答案很简单,文章作者根本找不出能够证实的人,既然找不到权威的人来证实,就说事情已经被“证实”了,还把两个不相干的线索放在这里,这位记者大概是把读者认作是和自己一样缺乏逻辑的人。
那么这则新闻的消息源到底来自哪里呢?通过搜索可以发现,信息指向了两家新加坡的报纸。
中新网的报道《李连杰与妻子联名 在新加坡买下两栋豪宅》http://estate.chinanews.com.cn/yl/news/2009/06-18/1739745.shtml
该文指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报道,证实李连杰在当地购置了豪宅,但是文章中叙述“李连杰已成为狮城公民”时用的是“传言”,传言即未被证实。下一步我们看看《联合早报》是怎么报道的。
从《联合早报》的网站上可以找到两篇相关文章,第一篇《李连杰落户狮城为生子?》文章谈的是此事件的背景和影响,并未谈及其真实性。第二篇文章《传已成为狮城公民 李连杰2000万武吉知马买豪宅》作者写得也很清楚,只是“传”言而已,并且根据文章落款,是转载《新明日报》的言论。
《新明日报》没有官方网站,只有一个博客可以查询,http://blog.omy.sg/shinmin/archives/date/2009/06,从这个博客上看原来这家报纸是个纯粹的娱乐八卦媒体,即使信息来源就是她,也实在没有可信度可言。
还是网易的相关报道比较有点逻辑《媒体称李连杰放弃美国籍加入新加坡籍》文章援引新加坡《商业时代》的报道称“出生在中国的国际巨星李连杰砸下2000万新元(约9500万元人民币),在狮城买豪宅!李连杰和妻子利智上个月在武吉知马一带的明才坡(Binjai Rise),买下一栋价值2000万新元(约9500万元人民币)的优质洋房(Good Class Bungalow)。
报道称,这栋永久地契豪宅面积2万2723平方尺,即每平方尺871新元(约4100元人民币)。优质洋房属本地高级私宅中的精品,本地大约只有2400栋这类产业。 ” 显然这里说的还是李连杰买楼的事,而未证实其已经加入新加坡国籍。
不要急,文章随后补充:“据法新社消息指出,李连杰已经入籍新加坡。对此,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受询时说,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理由,不便证实这个消息。” 由此看来能够证实此事的看来是法新社?
那么我们来看看法新社AFP的相关报道 (全文如下):http://www.google.com/hostednews/afp/article/ALeqM5h97Ar2I7iSEKhxJFHDR2oA48OBiQ
Chinese star Jet Li ‘takes Singapore citizenship’
3 days ago
SINGAPORE (AFP) — Chinese action star Jet Li has taken up Singapore citizenship and bought a property in the city state worth nearly 20 million Singapore dollars (14 million US), according to a report.
The Business Ti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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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静间谍案:来自个别网友的网络观点

最近《中国青年报》刊载了一篇文章,题目叫《不要放大个别网友的网络观点》。作者以南京《扬子晚报》刊发的一篇报道《“80后民工”万小刀开博:我坚决不娶城市女》为例,指出现如今许多媒体记者犯了一个毛病,那就是“刻意寻找一些非主流、极端化的话题和观点,然后稍做加工,就成为一则“争议性新闻”,发布于传统媒体。”概括一下,我将其评论的现象总结为三点。第一,选择的话题本身是非主流、极端的;其次,记者报道时未加深入调查和研究,选取的观点也是部分网友的网上言论,加以拼凑; 第三则是片面追求话题的争议性,会激化社会矛盾。
对于文章批评的现象,我认为其客观上确实存在。对于三个论点,的确值得深思。但是思考过后,个人觉得有必要进行商榷。
首先说说作者的第二个观点:记者不应拿来网上的观点稍做加工就上班。这一点我完全同意,记者这个职业本来就是一个“杂家”,它往往需要人涉猎多个领域,但是大部分记者都很难做到在某个行业十分精通,这就需要记者做好自己的功课,多看多问多学,即便如此,也难免出点纰漏,所以需要编辑进行把关。从这个角度上讲,要求记者在这方面加倍用功是再强调也不为过的。而事实上一些年轻的记者很容易在方面经不住网络的“诱惑”,因为网上的信息选取方便,又容易“出位”,不太会观点重复。所以这种做法被当作了是一种捷径。随便翻一翻报纸就可以看出,许多类似文章都出自还未毕业的实习记者。
对于要不要报道“非主流、极端化”的话题,我觉得不应一概而论。首先究竟什么才算“非主流”和“极端化”的观点?如果把社会中的“一小撮人”就称作人是“非主流”,或者把在游离在普遍价值之外的观点就称作是“极端化”的,那么我认为至少这些观点也是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我们不能因为这部分人少,或者观点和大众不一致就忽视他们。换句话说,当你没有办法确定这些观点小到对社会根本没有影响之前,你就不能忽视其背后的影响。而这个前提是观点本身是有合理逻辑的,是有原因有结果的,而非完全是凭空捏造或者来源于无端的情绪。反过来说,如果所有的记者,所有的媒体报道的都是主流人群和主流的价值,天下看来一片太平,所有人都看起来各个幸福,那我们还需要媒体记者做什么呢?事实上我们看真正成功的,在新闻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新闻报道,往往就是对那些微不足道的人物,来源于社会角落里的看来不起眼的小事的报道,因为这些事件往往能够“以小见大”。而只关注主流价值和人群的媒体则很容易陷入雷同,被读者所抛弃。我认为,挖掘“非主流”的人和事恰恰是记者们应该追求的一个方向,当然也需要加上前面提到的做好调查研究。
最后关于报道争议性事件,会不会激化社会矛盾,我觉得也是一个涉及记者使命的大问题。记者作为一个公民,理所应当要维护社会和谐,但是记者的使命就是发现社会的问题,揭露现实的矛盾,记者也正是通过这个方式来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的公民义务。正像有些官员出了事故以后,不怕死了多少人,就怕有人来曝光那样,认为曝光问题,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这个则完全是对新闻媒体功能的歪曲理解。争议性事件就像一颗不断积聚能量的炸弹,早一点公布于众,将其引爆危害则较小;而等炸弹自己突破了承受的极限突然爆发,则后果更加严重。媒体就应该早发现问题,早曝光于群众。当然这种曝光不能是片面的,记者要多做功课,这个和前面讲的道理讲的是一样。
说到这里,难免联想起最近炒得火热的“方静间谍案”。因为北大教师阿忆的一篇博客(相关文章已经删除),就把央视记者张静认定为间谍,闹得满城风雨,实在令人摸不着头脑。我想了半天也想不通,这则“谣言”和大部分的看客有什么关联?即便当事人就真的是间谍了,又有什么新闻价值在其中?唯一的解释是方静是国台CCTV的主播,如果“间谍”能够打入国台内部,说明了什么?说明了CCTV找人有问题?我看是大家最近《潜伏》看多了吧?
在这件事情上,阿忆就是“个别网友”,间谍案完全就是其“网络观点”,至于被放大有部分网友之前的相互传播,也有部分部分不明真相的媒体进行推波助澜,问题就出在了没有对事实真相进行客观调查。阿忆的职业不是记者(虽然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可以原谅,众网友缺乏调查的能力可以理解,但是记者必须对事实进行调查,这是他们最重要的职责。
相关阅读: 《方静“间谍门” 阿忆:是大忽悠还是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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